12. 我們如何做發佈計畫和處理固定價格的合約
 
 
估算速度
好的,所以我們對於最重要的故事,已經有了一些粗略的估算。 下一步就是估算每個Sprint平均的速度。
 
這意味著我們需要去決定我們的投入程度。請參見"團隊如何決定哪些故事要被放到Sprint中"。
 
噢,不,不要再提到該死的投入程度 …
 
投入程度基本上表示:"團隊有多少時間,可花在目前所承諾的故事上"。它不可能是100%,因為團隊會花時間,在做一些沒有規劃到的項目,或是切換工作內容,幫助其他團隊,檢查mail,修理他們出問題的電腦,在茶水間討論一些政治等等。
 
假設我們決定團隊的投入程度是50%(相當低,我們一般都是70%左右)。並且Sprint的長度假設是3周(15天)長,然後團隊是6個人。
 
每個Sprint都是90人天,但是只能被預期產出45人天的故事 (因為投入程度是50%)。
 
所以我們估算的速度是45個故事點數。
 
忽略投入程度。要求團隊查看這個列表,根據經驗來猜在一個 sprint 內可以做多少,然後算出點數。那會比投入程度還快,不管準確或不準確。大致對會比 … 好 – 噢,等等,我已經講過了。
 
如果每個故事的時間估算都是5天(但實際上不是),那團隊差不多能在一個Sprint中完成9個故事。
 
 
在發佈計畫中考量所有因素
現在我們有時間估算和速度(45),我們可以很容易把產品backlog中拆解到sprint中:
 
螢幕快照 2015-10-05 下午10.07.11  
 
在沒有超過45的估算速度下,每個Sprint盡可能塞下很多的故事。
 
現在我們知道我們大約需要三次Sprint,才能完成所有"必須要做"和"應該要做"的。
 
3個Sprint = 9 個星期 = 2 個月。這是我們要承諾客戶的最後期限嗎? 這要視合約的性質而定,以及範圍有多固定,等等。我們通常會增加蠻多的緩衝,來保護糟糕的時間估算,無法預期的問題,以及無法預期的功能等等。所以在這種狀況下,我們可能會同意會"保留"1個月,然後設定交付日期在三個月後。
 
這裏有另一個替代方案,也運作得不錯。用一個範圍(30-50 點)來評估速度。把 backlog 分成三堆:
所有:這些故事都要被做完,即使我們的速度不快 (30) 。
某些:某些故事將要被完成,但不是全部。
沒有:沒有一個故事要被完成,即使我們的速度很快 (50) 。
 
最棒的事情是,我們能每三個星期,展示一些有用的事情給客戶。並且在我們進行中,邀請他們更改需求(當然啦,這要看這是什麼合約而定)。
 
 
調適發佈計畫
現實不會調整自己去適應計畫,所以我們必須削足適履。
 
在每個Sprint後,我們會檢查一下這個Sprint的實際速度。如果實際的速度和估算速度差距很大,我們會調整下一個Sprint的估算速度,並且更新發佈計畫。如果這會帶來麻煩,產品負責人會開始和顧客談判,或是檢查一下是否可以在不違反合約下調整範圍。或者他跟團隊想出一些方法,藉由消除在Sprint過程中,所發現的某些嚴重障礙,以增加團隊的速度或是投入程度。
 
產品負責人可能打電話給顧客說 "嘿,我們進度有點落後,但是我相信,如果把'embedded Pacman'給拿掉的話,我們一定可以趕上期限,因為它會花我們許多時間去建構它。如果你接受的話,我們可以在第一次發佈後,在三週後的下一個發佈中,把它加進去"。
 
可能這對顧客來說並不是好消息,但是至少我們是很有誠意,並且給顧客一條容易的選擇 - 我們應該要準時交付最重要的功能,還是延遲一段時間後交付出所有功能? 通常這不是很困難的選擇 :o)   
 
我做了一個十五分鐘的視頻,叫做 “Agile Product Ownership in a Nutshell”。它包含了一堆有用的提示和技巧,是和 Scrum 的發佈計畫和 backlog 管理有關的。來看看吧! http://tinyurl.com/ponuts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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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jenchie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