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產品要能大賣, Seth 認為它必須要卓越非凡 (remarkable), 也就是值得你向某個特殊社群傳播.
 
 
在沒有廣告之前, 一個東西能大賣, 靠的是大家的口耳相傳. 當廣告出現後, 能夠直接向消費者打廣告的廠商大勝. 可是在現在網路的世界, 廣告氾濫, 已經多到你完整忽略它的存在.
 
也就是說現在選擇太多, 已經多到你變成沒有選擇. 當你買個牛仔褲, 一進到大賣場時, 十幾二十種選擇, 已經讓你不知道什麼才是你要的. 要選便宜一點嗎? 還是看品質? 或者是造型? 大多時候, 看起來都差不多, 這些品牌並沒有差距到很大, 也沒有好到值得向朋友推薦. 
 
因此, 舊的推廣方法已經不管用了, 不管哪一種形式的媒體, 都只會打擾到你, 都會讓你停止注意那些東西.
 
新的遊戲規則: 創造非凡顯著的產品, 尋找正確的目標群眾.
 
到這裡我都算覺得很有道理, 也很認同. 我發現有不少的人也很厲害, 利用這樣的方法開始行銷.
 
例如, 有些人會利用課程心得文, 大力推廣某些課程. 在每篇心得文中, 可以看到他們對於講師的欽佩, 以及課程所帶來種種好處. 讓沒有上過的人, 看到之後也心癢癢的, 忍不住也不落人後的跑去上課.
 
當然啦. 如果每家講師都用這招吸引學生, 讓網路上都充滿著這種類型的感謝文, 我不太確定這是否 remarkable, 是否還這麼的與眾不同.
 
所以書中提到, 領導者之所以難追隨, 是因為他帶頭做卓越非凡的事. 一旦你跟著做, 頂多就東施效顰, 怎麼可能會卓越非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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