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 談到 scrum 團隊的工作的行程和分配, 感觸很多, 深深覺得要執行好 scrum, 組織文化很重要. 所以寫了這篇廢文 XDD

螢幕快照 2014-01-21 上午6.39.39  

根據敏捷宣言的定義, agile 是一堆觀念和原則, 只要是應用這些東西的開發方法, 我們都稱為是 agile method. 所以你才會看到 Scrum, FDD, Kanabn, eXtreme Programming 都叫做敏捷開發方法. 所以嚴格來說,  agile 只是做事情的想法, 而非是開發流程.

此外,  Version One 公司對 agile 的研究調查顯示(http://www.versionone.com/state-of-agile-survey-results/), 公司內推廣 agile, 最大的障礙是組織文化. 那什麼是組織文化呢? 也就是這一群人在這邊做事的理念.  例如, 如果組織文化是 command and control, 自然就是要等老闆說了什麼, 他們才會去做什麼. 要主動提出一些做法, 可能會自討苦吃, 並且還可能會被警告.
 
綜合上述觀點, 你在推行 agile 的做法時, 你必須先觀察公司文化是什麼, 並且也了解各個 agile method 適用於哪些文化, 這樣你才容易成功.

目前在台灣, 大多數的團隊或是公司, 基本上都還是 command and control的思維. 因此若是想要用以人為主的 Scrum, 首先在文化和思維上, 便會遭遇很大的挑戰. 一個好的方法, 可能因為文化不符, 就立馬被搞臭了, 你只會得到 scrum 不 work 的結論 XD.

註: 上述觀點是出自於這本書: 
An Agile Adoption and Transformation Survival Guide: Working with Organizational Culture, Michael Sahota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ojenchieh 的頭像
    kojenchieh

    David Ko的學習之旅

    kojenchie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