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um 開發方法中, 包含三個角色: Scrum Master, 產品負責人(Product Owner), 和團隊. 很多人對於團隊要包含誰, 常常有不同的見解. 那到底正解是什麼呢? 
 
scrum  
 
從 Ken Schwaber 和 Jeff Sutherland 所撰寫的 Scrum Guide 中, 便對這件事情做了說明. 他們把團隊分成了兩類:
 
 
1. Scrum 團隊
Scrum 團隊包含了 1 名產品負責人, 開發團隊, 以及 1 名 Scrum Master. 因此, Product Owner 和 Scrum Master 也算是跟大家一夥的.
 
須知, Scrum 強調團隊是一個自組織的團隊, 專案進行所需的技能, 團隊的成員需要能擁有. 否則你必須向團隊以外的人求救, 這將會使團隊的效率變慢. 
 
所以, 為了快速瞭解產品需求和優先順序, 我們需要 product owner. 為了知道 scrum 執行方法以及為什麼要有這些程序, 我們也需要 Scrum Master.
 
2. 開發團隊
開發團隊包含了可以做出產品的各種專業人員, 這些人員會負責實踐出可交付的增量. 他們有各自的專長, 但是不會在團隊內區分頭銜, 事情來了他們會合作完成.
 
在進行每日立會時, 基本上是要開發團隊來參加, 並且也是開發團隊自己負責召開, Scrum Master 和 product owner 也可以參加, 但是他們只是雞的角色, 他們不該控制會議的進行. 
 
 
所以, 你可以觀察到, Scrum 的大老們, 為了平息大家的誤解和爭吵, 他沒事建立了兩個名詞, 讓有一個有包含 scrum master 和 product owner, 然後另一個沒有. 這樣兩方人們就可以利用這兩個名詞, 去解釋自己想要的堅持, 唉, 當和事佬還真不容易耶.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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