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 談到 scrum 團隊的工作的行程和分配, 感觸很多, 深深覺得要執行好 scrum, 組織文化很重要. 所以寫了這篇廢文 XDD
根據敏捷宣言的定義, agile 是一堆觀念和原則, 只要是應用這些東西的開發方法, 我們都稱為是 agile method. 所以你才會看到 Scrum, FDD, Kanabn, eXtreme Programming 都叫做敏捷開發方法. 所以嚴格來說, agile 只是做事情的想法, 而非是開發流程.
此外, Version One 公司對 agile 的研究調查顯示(http://www.versionone.com/state-of-agile-survey-results/), 公司內推廣 agile, 最大的障礙是組織文化. 那什麼是組織文化呢? 也就是這一群人在這邊做事的理念. 例如, 如果組織文化是 command and control, 自然就是要等老闆說了什麼, 他們才會去做什麼. 要主動提出一些做法, 可能會自討苦吃, 並且還可能會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