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廣敏捷時, 對於 agile 的流程或者 TDD 的做法, 只要能花時間, 都有機會可以學習的不錯. 但是對於要組織願意去落實, 這樣的轉變就不容易. 
 
因為流程或 TDD 是知識的學習, 但是落實是有關於行為的改變. 俗話說, 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 要讓一個不運動的人去運動, 那可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
 
 
那我們可以怎麼應付這樣的狀況呢? 這次就讓心理學的做法上場吧. 我們來用 Fogg 教授的說法吧.
 
 
 
法格行為模式
 
Fogg 教授提出了一個行為模式理論, 用來解釋行為怎樣會被改變的. 在其理論中, 行為模型可以使用公式 B = MAT 來代表, 分別代表行為 (Behavior), 動機 (Motivation), 能力 (Ability) 和觸發 (Trigger).
 
法格教授認為, 任何行為的開始都需要具備三個基本要素, 這些要素分別是:
a. 使用者需具備足夠的 動機
b. 使用者必須具備完成任務的 能力
c. 必須有 觸發 來啟動這次行為 
 
 
任何行為的啟動, 必須是目標族群擁有採取行動的充分能力與動機, 且同時受到觸發, 才能發生.
 
讓我們舉些例子來看看:
 
 
 
案例: 當初第一次實施 Scrum 
 
能力: 一開始團隊中沒人會 Scrum, 可是那時候公司 SQA 這個單位, 他們有先研究過, 願意一步步帶著我們去做, 並且在過程中不斷排除我們遇到的問題. 因此, 再不太難的狀況下, 我們很順利地利用 Scrum 做出第一個版本.
 
動機: 在 2008 年時, Scrum 或者是 Agile 是一個很新很炫的東西, 外加上公司 CEO 正要開始推廣, 並且還提供了獎勵機制, 因此我們就想說來試試看.
 
觸發: 那時候是由團隊成員主動提出說要來實施 Scrum (由下而上), 外加上我們這幾個經理沒有想法, 至少不阻擋, 因此就很自然的啟動了. 
 
所以那時候可以成功, 其實是很符合法格行為模式的說法. 三個要素都已經具備了.
 
 
 
案例: 當初讓測試團隊做自動化
 
能力: 經過前成員的努力, testing framework 的建置已完成. 外加新成員的開發功力很強, 可以先搞出一個雛型, 讓各個測試人員可以照著做. 我們設定目標也不是要求做到極致, 而是先開始求有, 要能夠天天跑. 
 
動機: 舊功能的回歸測試和新功能的測試要同時進行, 外加開發人員沒有做好功能之間的整合, 導致測試人員疲於奔命, 並且系統品質低落. 大家一致覺得不改變就等死. 
 
觸發:  那時候剛好一個新的產品剛開始, 沒有歷史包袱, 可以跟開發人員要求一些測試介面, 測試人員也不用忙於 legacy 功能的處理.
 
 
你想要目標族群做什麼行為, 就要先分析目與預期行為的差異. 然後透過適當的設計, 引導他們產生動機, 獲得足夠的能力, 並且在合適時機被觸發, 最後實際做出行為.
 
 
有時候還是要看點心理學, 才知道要如何陰別人(誤)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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